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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体污染

简述信息一览:

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西江水系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江水系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东江水系水体的水质,防治污染,保障水系沿岸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及对香港供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东江水系(以下简称“水系”)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广东水体污染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第一条 为了防治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源污染,保障沿线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对香港供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东江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3、“西枝江是东江第二大支流,也是我市重点经济发展区域和流域内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水源支撑,其水系水质保护对于东江水质保护和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4、《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 (1)将第三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排污单位不如实提供与水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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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确保东江供水安全,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东江流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涉及流域内各地级以上市的水量分配、向流域外调水的水量分配和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以下简称三大水库)、东江干流水利枢纽、闸坝、水电站以及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其他取水工程的水量调度工作。

广东十大水库库容排名从高到低分别是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南水水库、白盆珠水库、鹤地水库、高州水库、锦江水库、流溪河水库、公平水库、大沙河水库。新丰江水库:就是万绿湖,位于广东省河源市区6公里处,新丰江下游,华南地区第一大湖,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素有粤港澳大湾区的“后花园”之称。

为管好东江水资源, 2008年,广东专门成立东江流域管理局,出台《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对东江流域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配置、调度和保护。率先在全省实施流域水资源全年水量调度,率先在全国建成首个水质水量双监控系统。

东江的终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在这里,东江水流平缓,江面宽阔,形成了独特的江景。作为东江的终点,石龙镇不仅是东江水系的重要节点,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城镇之一。值得一提的是,东江在流经过程中还形成了许多重要的水库和水电站,如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和白盆珠水库等。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

1、第一条 为保护珠江三角洲的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实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地表水体水质保护。

2、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称环保部门)对本辖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由县级以上人民***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拆除;(二)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原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制订拆除***,限期拆除。

4、区域内的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应当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一万人以上的乡、村也应当根据水质保护规划的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污水处理率到二00五年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到二0一0年时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5、市、县人民***不能保护边界断面水质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或逾期未完成限制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任务的,由上一级人民***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主要负责人以行政处分。

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的保护,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饮用水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第三条 珠海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关于水污染防治广东省,以及广东水体污染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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